通辽环保部门责令玉王生物科技公司限时完成异味治理
发布时间:2018-06-21 18:04:09 点击数:
6月18日下午,记者跟随通辽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深入通辽市开鲁县内蒙古玉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的反映“玉王公司散发刺鼻气味、生产时冒黑烟、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但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
内蒙古玉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海手指现场正在组织安装的空气净化系统设备介绍,这是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从山东省环保企业引进的,第一套已于今年3月运行,效果良好,目前正在安装的是第二套系统,将于6月底建成运行。第三套系统的设备正在制作中,将于7月中旬前建成。“三套设备全部运行后,车间所有的异味将实现低于国家限值标准排放。2017年开始至今,公司投入环保治理的资金已达6160万元,目前生产车间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污水处理已全部达标,这三套空气净化系统将进一步改善车间及周边的空气环境。”
通辽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杨继文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后,我们第一时间派出环境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现场,针对废气废水和异味进行全方位的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核实,‘生产时冒黑烟、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但没有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存在异味的情况属实,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向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告知书,明确要求企业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异味治理,并按照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对企业派驻了环境监察员,对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据了解,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环境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辽市环保局及时成立了4个现场核查组,对当天交办的涉及环保部门工作职责的举报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对群众生态环保诉求和反映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快查快办、全程盯办。(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郭洪申 薛一群)